2.1项目名称: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医院)二期病房大楼智能化工程项目(二次)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25-07-5;
2.3资金来源:专项债券+政府筹措;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括的所有内容,且包含与院区原网络对接;
二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括的所有内容,材料/设备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设备机房电气、UPS配电箱、综合管路所需设备。
2.5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结束
2.7建设地点:中牟县人民医院西区;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大楼弱电智能化建设施工;
二标段:材料和设备供应。
注:以上标段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
三、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5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从发布公告之日起);
3.7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8月4日08:00时至2025年8月8日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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