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锡直线铸锭设备更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厂区锡分厂
项目预算价:547.89万元(含暂列金额 219854.4 元及税费)
建设规模:新建锡直线铸锭厂房,总建筑面积:1712.256平方米、占地面积:1082.39平方米(不含散水)。建筑层数及高度:生产区地上一层,无地下室,层高10.15m(檐口),办公区地上三层,无地下室,底层高4.5m二层高4.5m,三层高3m,总高度12.15m。
计划工期:7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招标范围:新建钢构生产区厂房、砖混三层办公室,主要施工内容为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为准。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价格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桂建管〔2020〕11号除外)。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价格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6其他要求:
(1)其他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②安全负责人,至少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2年以上(含2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至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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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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