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靖远县北部水源保障工程特许经营权主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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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北部水源保障工程特许经营权主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靖远县北部水源保障工程特许经营权主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人民币)

大    写:叁亿叁仟万元整人民币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选定一家项目特许经营主体,负责靖远县北部水源保障工程项目投融资,采购人与 特许经营主体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选定的项目特许经营主体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和移交 等工作,并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负责项目收费及运营管理。(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暂定特许经营期限3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4年度的财 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 (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

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无 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 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 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 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02 00:00:00至2025-08-08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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