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4〕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4〕1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市政道路约1950米,新建地下综合管廊约1240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通讯、电力、燃气、绿化、交安、照明等设施。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勘察70日历天,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50日历天)+后续配合服务。
2.4 招标范围:(1)本项目的勘察内容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岩 土 工程详细勘察与定测阶段工程测量,不包括相关专项勘察(如岩溶专项勘察、土壤氡浓度、压覆矿专项勘察、地灾等),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含施工阶段) 的勘察服务, 并提供相应成果 文件、完成相关审查工作+后续配合服务;(2)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及相应设计成果技术交底 +后续配合服务。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勘察单位不超过 1 家;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02日 至 2025年08月06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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