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标的为低配电容电抗器。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结算完毕为止,以最先达到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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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
2025年深圳电信低配电容电抗器框架采购 |
399.60 |
451.5480 |
货物采购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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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类型 |
容量 |
规格 |
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电容 |
15kvar |
450V |
个 |
124 |
|
2 |
15.5kvar |
415V |
个 |
240 |
|
|
3 |
17kvar |
480 |
个 |
51 |
|
|
4 |
17.2kvar |
480 |
个 |
30 |
|
|
5 |
20Kvar |
480 |
个 |
46 |
|
|
6 |
20.8kvar |
480V |
个 |
95 |
|
|
7 |
22.7kvar |
480V |
个 |
102 |
|
|
8 |
25kvar |
450V |
个 |
36 |
|
|
9 |
27.5kvar |
480 |
个 |
54 |
|
|
10 |
28KVar |
480v |
个 |
37 |
|
|
11 |
30KVar |
450V |
个 |
196 |
|
|
12 |
33Kvar |
480V |
个 |
20 |
|
|
13 |
33.4KVar |
480 |
个 |
30 |
|
|
14 |
33.5kvar |
480V |
个 |
14 |
|
|
15 |
33.9kvar |
480 |
个 |
20 |
|
|
16 |
40.6Kvar |
480V |
个 |
32 |
|
|
17 |
40.8KVar |
480V |
个 |
20 |
|
|
18 |
50Kvar |
400V |
个 |
20 |
|
|
19 |
67kva |
480V |
个 |
96 |
|
|
20 |
100uF |
500 |
个 |
24 |
|
|
21 |
100Kvar |
400 |
个 |
12 |
|
|
22 |
电抗器 |
20KVar |
7% |
个 |
10 |
|
23 |
30KVar |
450v7% |
个 |
133 |
|
|
24 |
33.4Kvar |
400V 7% |
个 |
16 |
|
|
25 |
50KVar |
450V 7% |
个 |
236 |
|
|
26 |
60KVar |
7% |
个 |
18 |
|
|
27 |
66.8Kvar |
400V 7% |
个 |
16 |
产品具体配置要求详见附件三:《产品技术规范书》
(3)★交货期:订单下达后15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到货。
(4)交货地点:深圳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99.6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容、电抗器产品销售业绩。如为代理商投标,本项考核制造商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代理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签署出具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投标人产品须满足以下技术参数内容,否则按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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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测试方法 |
评审标准 |
|
|
1 |
电抗器 |
电感量 |
标准值 ±10% |
数字电桥/手持式电感表/万用表 |
根据产品技术规范书要求,评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做现场测试,不满足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评审要求的,投标予以否决。 |
|
2 |
绝缘电阻测量 |
500V ≥500MΩ |
ZC25-4型绝缘电阻表 |
||
|
3 |
温度开关通断检测 |
电抗器上常闭温度开关处于闭合状态。 |
万用表 |
||
|
4 |
圆柱型电容器 |
绝缘电阻测量 |
500V ≥500MΩ |
ZC25-4型绝缘电阻表 |
|
|
5 |
测量电容量 |
C=-5% /+10% 相间电容量比≤1.08倍 |
数字电桥/带测量uF功能的万用表 |
||
|
6 |
温度开关通断检测 |
≤65±5℃温度开关是闭合状态 |
万用表 |
||
|
7 |
方型电容器 |
测量电容量 |
C=-5% /+10% 相间电容量比≤1.08倍 |
数字电桥/带测量uF功能的万用表 |
|
|
8 |
绝缘电阻测量 |
500V ≥500MΩ |
ZC25-4型绝缘电阻表 |
||
2.4 承诺要求: 投标人须对附件三《产品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响应,须全部满足产品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承诺若我方中标本项目,我方同意在中标候选人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1套响应设备(涵盖报价表的27项响应设备)至招标人进行设备功能验收检测,验收检测地址由招标人安排通知,检测内容按附件三《产品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如检测不符合响应情况或不符合产品技术规范书要求或未提供设备,视为货检测不通过,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追究责任并向招标人赔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中标金额的10%。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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