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按照技术要求完成编制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报告。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①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②评估服务完成两个月内,完成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报告编制。
2.3 服务地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认可范围包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中的视频监控、出入控制、入侵报警等系统的工程检验。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廉洁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廉洁及相关要求(见第六章其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