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2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37
2、项目名称:新安县新义煤矿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社会资本;
4、预算控制金额:19820293.45元。
5、建设地点:新安县;
6、工期要求:6个月;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通过在新义煤矿现状中水处理池处新建提水泵站提水至新建高位调节池后自流至新安产业集聚区内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新建供水管线、泵站、调节池、阀井等附属建筑物。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年。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中标后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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