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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01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0125036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服务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止,以先到达的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采购包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开启)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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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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