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水业2025年-2028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水业2025年-2028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结合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的安防设备实际使用和管理要求,实现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档案化,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现场实际使用要求。目前巢湖水业需纳入维保范围的安防系统包括,原一水厂、二水厂(含食堂、半汤加压站、金湖大道加压站、下汤水库原水泵站、夏阁应急水厂、巢湖北路加压站)、物资仓库、公司办公楼(公共区域、机房)、三水厂一期区域(含原水泵站)、乡镇水厂(高林水厂、鲁桥水厂、唐马水厂、司集水厂、黄麓水厂)、苏湾营业网点等的视频监控系统、周界电子围栏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红外对射等安防系统以及水质检测中心氧气报警装置和门禁系统,以上维保内容包含月度定期全方位维保检修、维保周期内临时故障的及时处理修复、接业主通知根据需求不定期的配合业主单位安防检查前的设备检修及检查期间的配合保障,以及定期调试检测、软件升级,人员操作培训,周边环境、气象、人为干预行为的评估预警。同时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大多数设备使用年限久远、老化程度增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因素。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8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8月(约1096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结合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的安防设备实际使用和管理要求,实现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档案化,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现场实际使用要求。目前巢湖水业需纳入维保范围的安防系统包括,原一水厂、二水厂(含食堂、半汤加压站、金湖大道加压站、下汤水库原水泵站、夏阁应急水厂、巢湖北路加压站)、物资仓库、公司办公楼 (公共区域、机房)、三水厂一期区域(含原水泵站)、乡镇水厂(高林水厂、鲁桥水厂、唐马水厂、司集水厂、黄麓水厂)、苏湾营业网点等的视频监控系统、周界电子围栏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红外对射等安防系统以及水质检测中心氧气报警装置和门禁系统,以上维保内容包含月度定期全方位维保检修、维保周期内临时故障的及时处理修复、接业主通知根据需求不定期的配合业主单位安防检查前的设备检修及检查期间的配合保障,以及定期调试检测、软件升级,人员操作培训,周边环境、气象、人为干预行为的评估预警。同时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大多数设备使用年限久远、老化程度增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因素。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89.71万元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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