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p5-210
项目名称:沈阳市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0000
最高限价(元):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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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沈阳市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社区服务项目及承接主体。老年人服务项目共七项:喘息服务,室内清洁,起居照料,助浴,理发,制作老年餐,送餐。资金来源及结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预计50个床位,按每小时30元折算,服务时间每月30-45小时/人,具体以实际委托人数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甲方有权指导、监管乙方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中的运营模式、功能定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及服务效果等,并依据《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按照沈阳市民政部门统一部署和安排,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就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测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强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运作。
★二、具体服务对象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如中标供应商在未经采购人允许情况下擅自服务,采购人不支付此部分费用。
三、计划制定
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服务对象向中标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承接机构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需求,为老年人制定服务计划。
四、协议签订
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风险事项告知。
五、登记备案
须依法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运营信誉状况良好的企业、社会组织、家政或物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六、开展培训
1.上门服务人员应参加由区、县(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上门服务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将有关信息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后方可上岗。承接主体应与上门服务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老年人家属、住家保姆等与老年人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不得为该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七、提供服务
由相关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相应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经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商议,及时调整服务计划。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是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或与服务机构有合作协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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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至2025年08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