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安岳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25】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安发改投资【2025】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岳大道。
2.2规模及投资额:安岳大道增设一批交通安全设施。具体内容包括新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4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6套,逆行抓拍系统5套,港湾式公交站台4座;拆除侧分绿化带17处、中心绿化带1处、恢复路面工程18处,利用护栏封闭不合理开口20余处;新增或改造安岳大道主道、辅道及支路路口的标志、标线、道口桩等交安设施。具体详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智能交通设备须无缝接入安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总投资:776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标段投资额:629.58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2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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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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