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安市 2025 年度三级以上堤防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3,644.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安市 2025 年度三级以上堤防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3,644.9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宁安市堤防维修工程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3,644.9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安市 2025 年度三级以上堤防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安市 2025 年度三级以上堤防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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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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