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采购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诚邀请合格报价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厂区2.3、项目简介:项目扩建一套NVP生产装置,装置包括乙炔干燥单元、催化剂制备单元、NVP合成单元、NVP精制单元,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合成反应器、精馏装置等,年产5000吨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项目储运、供水、供电、供热、冷却循环水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2.4采购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及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验收评审、挂网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填报验收信息。2.5服务要求2.5.1完成工作期限: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有关文件和基础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验收报告完成后7日内乙方组织专家完成验收报告评审,评审完成后7日内完成修改并协助甲方完成验收公示。2.5.2注意事项(1)报价人须认真阅读、研究邀请报价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点内容,充分考虑报价风险因素和难易程度;依据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报出合理价格。(2)成交单位若进入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3)报价人须对中盐红四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4)如因成交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最终通不过验收评审,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3.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是具备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是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注册单位;2、报价人近三年须具有一份以上(含一份)化工石化医药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成功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做证明);
3、报价人拟安排的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本单位的全职人员,并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4、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5、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报价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10:00前(北京时间)。
本采购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采购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诚邀请合格报价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厂区2.3、项目简介:项目扩建一套NVP生产装置,装置包括乙炔干燥单元、催化剂制备单元、NVP合成单元、NVP精制单元,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合成反应器、精馏装置等,年产5000吨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项目储运、供水、供电、供热、冷却循环水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2.4采购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及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验收评审、挂网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填报验收信息。2.5服务要求2.5.1完成工作期限: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有关文件和基础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验收报告完成后7日内乙方组织专家完成验收报告评审,评审完成后7日内完成修改并协助甲方完成验收公示。2.5.2注意事项(1)报价人须认真阅读、研究邀请报价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点内容,充分考虑报价风险因素和难易程度;依据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报出合理价格。(2)成交单位若进入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3)报价人须对中盐红四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4)如因成交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最终通不过验收评审,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3.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是具备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是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注册单位;2、报价人近三年须具有一份以上(含一份)化工石化医药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成功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做证明);
3、报价人拟安排的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本单位的全职人员,并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4、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5、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报价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10: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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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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