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苯乙烯(吉林石化)港口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运输费用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吉林石化生产的苯乙烯港口仓储保管服务。
2.2 服务标准: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服务地点:见招标范围。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仓储量达到3.9万吨,仓储量和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2.5 招标范围:吉林石化生产的苯乙烯港口中转服务,专罐专用,项目实施地点为辽宁省港口,仓储量约3.9万吨,最低仓储量不固定,具体仓储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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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仓储费用报价表(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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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项目 |
最高限价 |
暂估数量 |
投标单价 |
报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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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港杂费(内贸港口费、危货申报费、过磅费、卸火车、仓储、装船等货物在港口中转的一切费用) |
131元/吨 |
3.9万吨 |
(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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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
2.6 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项目概算:507万元(含税)。
2.8 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元/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份苯乙烯仓储保管服务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需提供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日16时至2025年8月6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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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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