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SXL),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60号、翼审管立字〔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翼城县工信和科技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园区雨污分流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³/d,配套污水、中水回用以及雨污分流管网共16.166km。1.新建污水处理厂:新建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池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5000m³/d,占地25亩,总建筑积2763.14㎡。2.管网配套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主干管、回用管道以及整个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其中污水进水管为DN400mm、DN500mm、DN600mmHDPE双壁波纹管,总长3104m;污水出厂尾水管为DN350PVC-O管,总长2698m;回用水干管为 DN160、DN200、DN250PE管,总长2977m;雨水管道包括DN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09m(雨水连接管),DN800-DN20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总长6778m;并配套管网相应检查井、排气井、排泥井、排水口等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
2.3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额13314.84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25.17万元2.4建设地点: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
2.5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工期:54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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