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通江县县城西门大桥至东方广场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发改【2023】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通发改【2023】4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江县;
2.2建设规模:新建拦山堰9.6公里,排洪沟16公里,新改建管网36公里,新建箱涵0.5公里,新建盖板涵3公里,水冲11个,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排泥井等设施等;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时全部监理;
2.4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时全部监理;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2日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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