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06 10:30:00
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航工半潜驳2号”沿海船舶调遣(泉州石井-汕尾小漠港往返)、值守(汕尾小漠港)、避风调遣(小漠港-大亚湾锚地往返)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一公司船舶分公司航工半潜驳2号工作任务需要,决定自筹资金采购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交二航局一公司船舶分公司航工半潜驳2号沿海船舶调遣、值守任务。工作内容包含拖带“航工半潜驳2号”自福建泉州石井作业区11-12号泊位至广东汕尾小漠港往返调遣,并负责完成船检适拖证书办理;于广东汕尾小漠港完成值守工作、配合“航工半潜驳2号”起抛锚;如有避风要求需拖带“航工半潜驳2号”自小漠港至大亚湾锚地往返调遣、配合“航工半潜驳2号”起抛锚。
2.2招标内容:航工半潜驳2号沿海船舶调遣(泉州石井-汕尾小漠港往返)、值守(汕尾小漠港)避风调遣(小漠港-大亚湾锚地往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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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使用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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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沿海运输 |
沿海锚拖/拖轮 |
次 |
1 |
2025.08 |
泉州石井-汕尾小漠港往返 |
泉州石井-汕尾小漠港往返拖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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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值守拖轮 |
沿海锚拖/拖轮 |
天 |
30 |
2025.08 |
汕尾小漠港 |
任务期间靠离泊码头拖带、起抛锚及安全值守。考虑台风影响,暂定使用期限为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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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沿海运输 |
沿海锚拖/拖轮 |
次 |
2 |
2025.08 |
汕尾小漠港-大亚湾锚地往返 |
暂定受2次台风影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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