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人: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选择对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价值评估的中介机构
3.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公司要求,需对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股权评估报告。
4.比选范围:提供股权评估服务、出具股权评估报告。
5.最高限价:30.6万元(包干价,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
6.工期:从进场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出具股权评估报告初稿,后经甲方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7.质量目标:遵循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内部规定的业务流程、方法开展现场踏勘,出具满足现行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9.在 2022-01-0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10.未被列入财政部门、行业协会等监管机构的失信名单或黑名单,近3年内无因评估业务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供应商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10万的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业绩。需提供资料:合同协议书、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证明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国有企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2)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三、比选公告发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8月1日9时00分至 2025年8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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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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