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杭州城轨 12 号线土建 SG12-3 标段、SG12-4 标段、SG12-6 标段项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业主为杭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地区工程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地区工程指挥部,本项目配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3标段:庙山站(不含) ~叶埠桥路站(含)~龙坞站(含)~慈母桥站 (不含)两站三区间,包含雨污水管线迁改、河道改移驳岸加固修复等施工内容。合同计划工期为 1103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合同造价:617575420元。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4标段:于2023年12月15日中标,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慈母桥站(含)~区间风井(含)~小和山站(含)两站一区间(含风井一座)。合同造价:79539.831万元。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103个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 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6标段:分为一站一区间及既有桥拆复建工程,分别为水乡南站和骆家桥拆复建以及高教路站~水乡南站区间隧道。盾构区间设置一个联络通道,采用冻结+矿山法施工。该标段中标价:30385.596万元。计划工期11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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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到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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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盾构机配件 |
DGJPJ-0 1 |
批 |
1 |
5 |
浙江省杭州市中铁三局项目工地(3标、4标、6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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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瓶车配件 |
DPCPJ-01 |
批 |
1 |
5 |
浙江省杭州市中铁三局项目工地(3标、4标、6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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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门吊配件 |
LMDPJ-01 |
批 |
1 |
2 |
浙江省杭州市中铁三局项目工地(3标、4标、6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配件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满足相应的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每种易损件必须在报价清单中列出单价、总价及单件质量保证承诺(盾构配件按品牌报价)。报价表中不允许有空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质量保证承诺为投标人承诺的易损件最低使用寿命,不足承诺使用时长或耐用功效的易损件视为免费提供,不接受任何原因引发的鉴定及扯皮。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5年(2020年1月至今)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配件良好供应业绩(共至少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其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业绩或正在执行的合同,本次招标将认可关联业绩,需出具证明文件(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需附投标公司、业绩关联公司法人及代表签章)。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8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8月7日下午16时00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30;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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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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