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建】 公路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 ,已由 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商品混凝土 进行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
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A1标合同段,里程桩号为K66+573~K104+000,全长37.427km。本合同段起点路线起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老道店村,途径三卡林场,终点位于呼玛县三卡乡铁山村。
项目开工日期 2023 年3月7日,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30日,总工期970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谈判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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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包件号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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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片石 |
m³ |
36173 |
TP250731-BJ01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施工现场(具体时间、地址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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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采购数量为计划量,实际结算数量以到场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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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收货地址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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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谈判方式:线下谈判。
3.招标依据
3.1本次谈判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3)履约信用: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4)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报价。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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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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