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FTRD通勤班车服务(12台)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简称FTRD)
运营线路:天津市区/开发区-一汽丰田技术研发(单往返)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业二街77号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签署2年框架服务协议,合同原则上1年1签(需根据班车考核、员工评价等结果判断是否续签)。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共计12台车,总价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4,519,400元,各分项单价最高限价如下(含税、含考核费用):
(1)2019年10月后(行驶证注册日期)、国五及以上,43座及以上车辆,天津市区-一汽丰田技术研发(平均运营里程100公里/日、单往返),3台,单价限价为828元/台/日(含50元考核、单往返);
(2)2019年10月后(行驶证注册日期)、国五及以上,32座及以上车辆,天津市区-一汽丰田技术研发(平均运营里程100公里/日、单往返),5台,单价限价为756元/台/日(含50元考核、单往返);
(3)2019年10月后(行驶证注册日期)、国五及以上,43座及以上车辆,天津开发区-一汽丰田技术研发(平均运营里程54公里/日、单往返),1台,单价限价为717元/台/日(含50元考核、单往返);
(4)2019年10月后(行驶证注册日期)、国五及以上,32座及以上车辆,天津开发区-一汽丰田技术研发(平均运营里程54公里/日、单往返),3台,单价限价为662元/台/日(含50元考核、单往返);
备注:上述开发区指的是天津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城、塘沽、汉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2023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2、2023和2024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早于开标当日的5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中至少1个合同服务起始日期需早于2020年10月1日),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班车租赁或班车客运服务业务。
3.1.4驾驶员要求:为了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年龄要求为:女<55周岁,男<60周岁,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书。
3.1.5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30辆车辆,须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体现车辆信息页、尺寸页及最新年检有效页,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投标人须保证运行的班车为企业自有车辆,且不得转租其他公司及个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与投标人解除所有车辆合同,需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但接受投标人使用分公司业绩、车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31 23:00至2025-08-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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