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 全过程造价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5,581.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 全过程造价咨询):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5,5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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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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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咨询服务 |
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 全过程造价咨询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5,5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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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 全过程造价咨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 全过程造价咨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供应商可按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