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信用卡部商户宣传品(电子计价秤)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盐城分行2025年预计采购697个电子计价秤,用于全辖支行及网点营销宣传。
2、最高限价:含增值税人民币27.531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视为非实质性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否决其响应。
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为重新采购项目,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不足3个,则该项目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响应供应商为2个,本项目继续为竞争性谈判;若响应供应商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我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供应商须是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或是所响应产品的经销商;如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及销售许可权证明(授权连贯且有效);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能配合采购人相关服务要求及时供货(提供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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