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单位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受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范围
2.1工程概况
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及调整建设规划中的一条贯穿中心城中央活动区的南北向径向市区线,途经闵行、徐汇、浦东新区、虹口、宝山等行政区,串联了闵行吴泾潜力地区、浦江镇、三林南、前滩、后滩、世博会地区、陆家嘴 CBD 地区、北外滩核心商务区、四川北路商圈、凉城地区、吴淞转型区以及新杨行地区等功能区,有助于弥补陆家嘴、前滩—世博地区南北向轨道交通线路的缺失,提高其轨道交通可达性;同时分流线网中轨道交通 8 号线南段、3 号线北段和 1 号线北段客流压力,并服务浦东新区浦东南路客流走廊。19 号线工程起于闵行区虹建路站,终于宝山区宝山站站,主要沿景洪路—华泾路—过黄浦江—东育路—济明路—国展路—雪野路—浦东南路—过黄浦江—公平路—天水路—甜爱路—广中路—广粤路—江杨南路—规划呼兰路—铁山路走行。线路全长约 46.2km,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 34 座;
为顺利推进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施工建设,须在各站点建设工程周边选址临时用地,作为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的办公、生活、物资存放场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31号)等要求,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用地单位应当恢复原状。临时施工用地审批报送材料需要编制复垦报告表,临时施工用地到期前六个月需要编制复垦报告书。2.2招标范围
对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宝山站站、铁通路站、铁山路站、兰岗路站、泰和路站、呼玛路站、一二八纪念路站、浦东南路站、商城路站、潍坊路站、塘桥站、南码头路站、华丰路站、世博站、德州路站、东方体育中心站、凌兆新村站、三林南站、华泾路站、华泾西站、联曹路站、虹建路站、华三风井、浦提风井、凌兆新村主变、临时拔桩(4个点)共二十九个站点(除虹口区9个站点)建设时需占用的临时用地(属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用房或辅助工程,其中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搅拌站、钢筋加工厂、施工及运输便道、地下管线施工、地上线路架设等使用的土地)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报告表。
19号线办理临时借地涉及农用地站点:虹建路、华泾西站(景洪路站)、三林南站、华三风井、一二八纪念路站、呼玛路站、兰岗路站。
编制的形式为各站点分别单独进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出具复垦方案报告书及报告表、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文件。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相关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经验(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请登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5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招标单位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受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范围
2.1工程概况
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及调整建设规划中的一条贯穿中心城中央活动区的南北向径向市区线,途经闵行、徐汇、浦东新区、虹口、宝山等行政区,串联了闵行吴泾潜力地区、浦江镇、三林南、前滩、后滩、世博会地区、陆家嘴 CBD 地区、北外滩核心商务区、四川北路商圈、凉城地区、吴淞转型区以及新杨行地区等功能区,有助于弥补陆家嘴、前滩—世博地区南北向轨道交通线路的缺失,提高其轨道交通可达性;同时分流线网中轨道交通 8 号线南段、3 号线北段和 1 号线北段客流压力,并服务浦东新区浦东南路客流走廊。19 号线工程起于闵行区虹建路站,终于宝山区宝山站站,主要沿景洪路—华泾路—过黄浦江—东育路—济明路—国展路—雪野路—浦东南路—过黄浦江—公平路—天水路—甜爱路—广中路—广粤路—江杨南路—规划呼兰路—铁山路走行。线路全长约 46.2km,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 34 座;
为顺利推进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施工建设,须在各站点建设工程周边选址临时用地,作为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的办公、生活、物资存放场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31号)等要求,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用地单位应当恢复原状。临时施工用地审批报送材料需要编制复垦报告表,临时施工用地到期前六个月需要编制复垦报告书。2.2招标范围
对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宝山站站、铁通路站、铁山路站、兰岗路站、泰和路站、呼玛路站、一二八纪念路站、浦东南路站、商城路站、潍坊路站、塘桥站、南码头路站、华丰路站、世博站、德州路站、东方体育中心站、凌兆新村站、三林南站、华泾路站、华泾西站、联曹路站、虹建路站、华三风井、浦提风井、凌兆新村主变、临时拔桩(4个点)共二十九个站点(除虹口区9个站点)建设时需占用的临时用地(属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用房或辅助工程,其中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搅拌站、钢筋加工厂、施工及运输便道、地下管线施工、地上线路架设等使用的土地)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报告表。
19号线办理临时借地涉及农用地站点:虹建路、华泾西站(景洪路站)、三林南站、华三风井、一二八纪念路站、呼玛路站、兰岗路站。
编制的形式为各站点分别单独进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出具复垦方案报告书及报告表、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文件。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相关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经验(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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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5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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