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JRDS-ZC-********、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江夏区安###市综合管理清扫###市###市场管理、绿化及步砖管理、垃圾转运站管理及维护等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95.********(万元)6、最高限价:295.********(万元)7、采购需###市综合管理清扫###市###市场管理、绿化及步砖管理、垃圾转运站管理及维护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但在预算得到充分保障以及购买内容相对稳固、具有连续性、经费来源稳定且价格波动幅度较小的情况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合同。)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经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即:1+1+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2)供应商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供应商自2022年1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对以上4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4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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