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城区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部分(工程检测)包3:施工一、二标段的工程检测;包4:施工三、四标段的工程检测。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7.3046万元
包3:工程质量检测49.9072万元。
包4:工程质量检测53.7976万元。
采购需求:
包3:施工一、二标段的土方、管材、水稳料、混凝土等进行检测。
包4:施工三、四标段的土方、管材、水稳料、混凝土等进行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5日-2027年1月27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合格有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须单独出具澄清函,并出具本公司注册日至开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
9)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具有市政工程检测乙级及以上(包含乙级)企业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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