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桥市场三期项目永久用电外线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金桥农产品市场”)、金仑路12号金桥市场三期项目A地块、甘泉路18号金桥市场三期项目B地块。
2.2建设规模:本工程自金桥农产品市场内金桥农贸2号用户开闭所沿着市场内地块新建管道、敷设10kV电缆至金桥市场三期项目A地块新建开闭所,自A地块新建开闭所分别敷设10kV电缆至A地块配电房和B地块配电房,10kV电缆接火至配电房高压进线柜。主要工程量:1)新建管道,其中顶管路径683米、排管路径395米;2)新建10kV户外开关箱基础1座、电缆井13座;3)新建10kV户外自动化开关箱(三遥六间隔)1座;4)敷设10kV 3×300mm2电缆1241米、10kV 3×150mm2电缆477米。
2.3项目投资估算:约307.3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承包内容,实现设计使用功能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接火通电)
2.5招标范围:金桥市场三期项目永久用电外线建设工程施工图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户外开闭所、开闭所基础砌筑、电缆井砌筑、排管顶管施工、电缆敷设及测试、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报当地供电部门验收、接火通电,后续质量保修,完成竣工资料存档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满足南方电网及当地供电部门相关政策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许可机关审批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考核期内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在考核期内完成过单个合同总价30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施工业绩(注:以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须能体现类似工程的信息)。考核期为2022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净利润大于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0。
3.4诚信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 31 日起至2025年8月9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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