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凯盛浩丰西红柿智慧温室大棚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尚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尚数政建设审〔2025〕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县七甲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第一批衔接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85.43%来自于2025年第一批衔接资金,14.57%来自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尚义县七甲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21120平方米的智慧连栋温室大棚及附属设施,主要包含温室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内保温系统、雨水排放系统、覆盖材料等。
2.2招标范围: 凯盛浩丰西红柿智慧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2.3建设地点:河北省尚义县七甲乡大六号村。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完成全部工程。2.5质量标准或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1 09:00:00至2025-08-0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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