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150
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已由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15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办公楼消防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满洲里市。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控制价:6,157,932.29 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本资质为住建部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何关键岗位(含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工作)),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做在建工程限制。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已有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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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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