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防城港-来宾3万吨袋装氧化铝运输项目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项目范围: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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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路段 |
货物名称 |
预估数量(吨) |
最高限价(元/吨) |
地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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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来宾 |
袋装氧化铝 |
30000 |
65 |
1.防城港:是指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库; 2.来宾:是指广西来宾市迁江镇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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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口价(运输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请谨慎报价。 2.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运输。 3.运输方式:汽运,需加盖篷布。 4.考核周期:按天考核。发货时效要求:当日12:00前下达《发货计划》的,当日内须完成全部发运任务;当日12:00后下达《发货计划》的,应尽可能在当日内派车装运,最迟于下达计划次日内装车完毕。到货时效要求:装货完毕后次日内达到指定卸货地点。发货时效或到货时效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完成当期承运任务。因承运商未完成当期承运任务导致采购人产生货物跌价损失、逾期交货违约金等,采购人有权根据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承运商赔偿损失。 5.运输要求:承运周期暂定2025-8-8至 2025-10-31,预估运输总量30000吨,预估每天运输600吨,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将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调整发运计划,实际运输总量、每月运输量及每天运输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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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1个标段,选取一名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缴交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足额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需购买足额货物险,请综合考虑保险后,理性报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700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响应人在报价前,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5.响应人无效报价认定: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3)报价汇总表与各分项报价表的单价或金额不一致的;
(4)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的;
(5)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询价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10时2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