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智慧消防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生产项目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传感器材料采购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分决议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招采中标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传感器,作为智慧消防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生产项目生产材料。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采购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传感器4610套,具体要求内容见委托人要求。
2.3供货期:1个月,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2.4供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特种火灾探测器》(GB 15631-2008)等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如为代理商,另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合同须包含火焰探测传感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⑧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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