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宿州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基地及标准厂房产业基地消防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高新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工程费用约190万元,两产业园园区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具体以园区竣工图纸、消防维修图纸及造价编制结果为准。主要维修改造内容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等、消防及供水管道维修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两产业园园区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具体以园区竣工图纸、维修图纸及造价编制结果为准。主要维修改造内容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检测报告范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等、消防及供水管道维修等)的全部施工,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包括内容:
(1)维修方案和维修图纸: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原始竣工图、消防检测报告、项目现场实际等编制维修图纸及维修方案,维修图纸应能达到编制造价的深度以及按图施工后能够通过消防检测单位检测,恢复园区一次消防验收通过时各种功能。
(2)施工:经招标人、检测单位、物业公司、消防维保单位审核后的维修图纸和方案中的所有内容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所涉及到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采购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7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为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按无效标处理。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保承诺书或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8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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