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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年厦门市汽车充电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31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年厦门市汽车充电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405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年厦门市汽车充电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9895591.46元,含税总预算为11056090.00元。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76785.58元、含税安全生产费83696.28元。

类别

采购内容

不含税总价(元)

税率

含税总价(元)

备注

货物部分

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

2686725.66

13%

3036000.00

具体详见附件6:预算测算表

720kw群充设备

269911.50

305000.00

800KVA欧式箱变

2214159.29

2502000.00

630KVA欧式箱变

225663.72

255000.00

YJLHV22-0.6/1KV-4*120+1*70

872000.00

985360.00

YJLHV22-1KV-4*185+1*95

90960

102784.80

YJLHV22-0.6/1-4*240+1*185

133400

150742.00

配电箱

35000.00

39550.00

监控照明系统

150442.48

170000.00

干粉灭火器

9120

10305.60

充电场入口标识牌

50000.00

56500.00

场内制度牌

10000.00

11300.00

施工部分

相关施工

3071423.22

9%

3347851.31

安全生产费

76785.58

83696.28

合计

9895591.46

/

11056090.00

★1.1.1设备免费保修期:设备投入运行后3年(其中箱式变电站1年,充电桩3年)。

★1.1.2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订单地点为准。

★1.1.3工程保修期:交付合格(以招标人、投标人共同签署的《终验运行报告》为准)后3年。

★1.1.4交付期限:自订单下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含)完成并交付(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

★1.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1.2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增值税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1.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1.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1.6电力设施许可证: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尚未换领新版电子证照的,资质等级需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已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

1.7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标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1.8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⑤要求至少配备2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人员至少配备2人。

其中:(1)1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应急管理部门颁发)。

(2)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⑥投标人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1.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标投标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子认可。2.施工队伍人员每证对应一人,人员不得重复持有上述证件,重复持有的只记取一个证。3.施工队伍与“三类安管人员”不得复用,如出现复用,则仅评审响应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标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4.安全承诺函。5.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6.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18)投标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1.10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评标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1.1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具备一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同类业绩【同类项目指汽车充电桩建设、配电(用电)建设施工或改造类】。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

(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1.12本项目【接受】【800KVA箱式变电站、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720kw群充设备】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评标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设备制造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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