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C1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C2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C1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C2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设备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C1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C2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
2.2招标编号:073
2.3数量:1套
2.4交货地点:上海市辖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160天内完成验收。
2.6主要用途:用于为地面座舱照明子系统综合集成测试提供试验环境,提供座舱光环境管理验证平台,提升自动调光舒适性,提高人机工效。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包括C1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和C2座舱照明测试验证环境两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2)投标人保证所投的产品(技术),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包括权利人及授权许可人)知识产权权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版权)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力。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知识产权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3)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对于已通过保密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填写并提供《供应商特定利益人员情况调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包含企业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1)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经内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无需提供利润表;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要求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报表(注册未满一年无需提供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A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记录;
B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查询记录;
3.5其他要求:
1)若参与同一标段的不同投标人保证金汇入同一子账号,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本项目为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出现围串标预警情况,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起至2025年8月7日16:30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1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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