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甘肃警察学院皋兰校区 18、19 号楼门厅前室外踏步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LY
3.采购项目预算:25.196416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196416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采购内容:甘肃警察学院皋兰校区 18、19 号楼门厅前室外踏步维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期:3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7.采购项目地点:兰州市皋兰县甘肃警察学院院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③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
5.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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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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