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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S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特勤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浮审管审批发(2024)26号【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浮审管审批发(2024)38号【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新建特勤综合楼、消防水池、训练塔、训练场地等,同时配套建设站内道路、绿化、硬化场地、市政公用设施等。占地面积12.70亩,位于化工园区东北处,经二街东侧,满足消防站辖区面积需求。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7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特勤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新建特勤综合楼、消防水池、训练塔、训练场地等,同时配套建设站内道路、绿化、硬化场地、市政公用设施等。占地面积12.70亩,位于化工园区东北处,经二街东侧,满足消防站辖区面积需求。 3、建设地点:浮山双新产业园区 4、项目总投资:2722.24万元 (其中建设工程费用2402.9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5.90万元,基本预备费283.35万元)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6、计划工期:1年(365日历天) 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7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特勤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 1、资质要求 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5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1.6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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