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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31 收藏项目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红古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花庄镇、平安镇

4、项目概算总投资:580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7、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隔离防护网 300m;更换隔离防护网 2200m;更换告示牌宣传标语 5 张;新建警示牌 6 座;新建告示牌 18 座;拆除告示牌 1 座;新建生态涵养林 36.4 亩;新建波形防撞护栏(两波)154m;生态格构护坡工程(边坡绿化)8338㎡;新建边坡排水沟 543m;

新建挡土墙 160m,挡墙底部布设排水边沟 160m;新建 50m³应急蓄水池 1 座;新建生态护岸 886m;渣土石清理 2806.34m³;场区平整 177m³;渠道垃圾清理 761m。

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9、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21日。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0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 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肃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日至相关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三、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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