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宿松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宿松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招标人:安徽金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金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宿松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pGC;
2.3标段划分:/;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宿松县;
2.6建设规模:利用宿松县党政机关大楼、国有企事业单位、工商业等共约45.25万平方米屋顶,建设约40.744MW分布式光伏,并建设配套能源管控系统。并网等级为10kV和380V,并网方式为“全部自发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7工程总投资:约17609.68万元;
2.8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在宿松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最终并网容量以供电公司审定为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及勘察设计、相关专题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安全性评价等必要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接入方案及协助备案、设备采购供货、屋面防水及屋面结构加固(如有)等附属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建设配套能源管控系统、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配合地方关系协调、并网验收、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以及项目缺陷责任期(两年)内的运维服务。
2.10项目类别:EPC;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任一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6财务要求:/。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8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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