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合法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变更为“货物到达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选人开具金额完整、合法有效且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合法发票后60日内支付货款”。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变更澄清说明。 联系人:章君君电 话:189********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