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汕头海洋第一聚酯薄膜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1.4 招标人: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建设单位:广东恒益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 项目类别:工程类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为准,至工程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共90天。
1.10实施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汕头海洋第一聚酯薄膜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采购容量为1040kW/2080kWh,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西港桥旁北侧汕头海洋第一聚酯薄膜有限公司厂区内。由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项目投资单位(需求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2招标范围:
承担用户侧储能工程建设项目所包含的项目的勘察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储能项目业务开发(至少1名人员)、储能系统全套设备供货、储能系统外的设备采购供货、设备运输、土建、安装、系统接入、调试、试验、验收、电网接入、向住建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审查等储能系统建设的全部工作、临时技术改造等事项,保证储能系统具备投运所需的所有条件,并通过招标人、电网以及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
具体内容如下:
2.2.1、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筛查、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储能项目业务开发(至少1名人员)、提供项目上会资料、办理项目有关的申请批复手续、设计方案(含图纸)经政府及供电部门审查通过、工程最终通过相关单位的组织验收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事项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项目环境勘察、物探;监控系统设计;防火墙、围栏、电缆沟、设备安装等土建设计;安全防护及VI标识设计、VR效果图设计;第三方审查代理;以及各阶段概预算编制等能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的所包含的设计工作。
2.2.2、储能系统设备供应:
(1)储能系统核心设备:变流器(PCS)、隔离变压器(根据厂家设备技术需求配置)、预装式升压箱变(根据10kV并网项目需求配置)、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用户端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监控系统及能量管理系统(EMS)等。
(2)设计与技术服务:包括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等。
(3)设备集成与连接:储能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统一供货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PCS的连接电缆、PCS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4)储能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同一供货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
(5)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PCS的连接电缆、PCS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2.2.3、用户侧储能项目施工承包:包括招标人投资建设的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施工建设(含项目管理与协调)及乙供设备/材料供货(含履约、品控)。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乙供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及安装(包含交流线缆、桥架等辅材)、储能项目监控设备安装并接入“汇能集团指定平台、储能设备的安装(含设备吊装)、土建施工(含施工场地必要的通电、通水、通路及场地平整措施、安健环措施,含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场地土地补偿、青苗赔偿等工作)、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等;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相关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检测、研究试验及为投标人投保的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因项目引起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线路、间隔的改造以及委托具备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提供消防验收报告等;配合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相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均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招标人调整后的为准。
2.3项目清单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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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含税预计采购总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比例(%)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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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头海洋第一聚酯薄膜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
260 |
1名 |
1名 |
100% |
不收取 |
2.4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2)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3)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4)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5)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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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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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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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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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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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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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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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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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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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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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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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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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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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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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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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投标人若为非联合体,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具有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牵头方担任设计任务,成员方担任施工任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牵头方单位具有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牵头方担任施工任务,成员方担任设计任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牵头方单位具有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光伏发电项目类型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附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的合同页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上述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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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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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若为非联合体,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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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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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e)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g)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B.施工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许可,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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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配套储能系统中 EMS、PCS、BMS 及电池单体的检测报告,要求: (1) 报告需由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 (2) 报告类型应为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报告。 |
5.1 请于2025年07月31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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