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平县医院建设项目静配中心设备安装及装饰、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已由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审批发〔2021〕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平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平县;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富平县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净化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100m3/d。;
2.3项目投资总额:15391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000000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静配中心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标段编号:E6105003526htwnf3xp5001;标段类型:施工;标段2:标段名称: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标段编号:E6105003526htwnf3xp5002;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富平县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净化工程,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标段2: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100m3/d,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静配中心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标段名称: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静配中心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7-31 09:00起至2025-08-11 14:0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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