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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特殊教育中心扩建项目操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3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特殊教育中心扩建项目-操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274.991637万元,其中第一包段:204.091243万元;第二包段:70.900394万元

最高限价:274.991637万元,其中第一包段:204.091243万元;第二包段:70.90039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特殊教育中心扩建项目-操场改造,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包段,第一包段:土建安装部分;第二包段:运动场面层部分,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段20日历日,第二包段20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节能环保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归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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