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围墙、道路、场地等设施建设项目充电停车场路面工程--级配碎石采购;
2.项目编号:[2024];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309088.58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实施
7.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围墙、道路、场地等设施建设项目充电停车场路面工程施工现场)
8.付款方式及进度:网银转账,签订合同后,按每批次供货数量付款,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项目具体实施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9.质量要求: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需方的要求一致。
10.其他要求:
10.1.单价和总价包含:投标人将采购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及采购清单、本文件的要求、企业自身实力及现行的市场情况,对该项目进行自主报价,凡系统内未报全或不能满足功能及技术要求的,视为让利,投标人负责补全直至满足要求为止。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采购清单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规费(保险)、利润、税金、现场配合验收、资料费、调试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单价不因物价上涨、市场风险影响及国家政策性调整而改变。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10.2.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金额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控制单价和控制总价。
10.3.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招标人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人应提交合理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10.4.主要服务需求: 4.1 招标人在进场前二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要确保招标人的使用时间,进场的数量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2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要求:供货单位必须保证所供所有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确保所供产品、及产品的生产工艺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现行规范要求,且能够一次性通过验收(甲方、监理、当是主管部门等); 4.3本招标文件中任何涉及到的货物若附有品牌型号尺寸规格,均为参照品牌型号尺寸规格,均表示投标人所报货物应达到“或相当于”所附的参照品牌型号尺寸规格,不应低于该品牌型号货物的规格指标; 4.4 货物必须为正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货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的出厂合格证明资料、按照节能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复试检验报告等; 4.5 供货方对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供货方同意招标人拒收此次采购的产品,供货方更换部分或全部此次采购的材料,以达到合同规定的产地、规格、质量和性能,供货方负担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的产品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同时供货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全部更换的材料执行新的质量保证期。运输破损由投标人承担; 4.6 投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支付; 4.7 投标人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投标人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投标人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8 如供货商延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供货商应向招标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价的1‰向招标人偿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如果供货商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因供货方违约而中止合同,且供货商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违约赔偿金及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9 产品标识 每件产品标识至少应包括: (1)产品名称、长度、规格; (2)制造厂名称、商标; (3)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4.10包装及运输 (1)所有材料的包装和运输均可靠保护。 (2)材料附有合格证,清楚的标明厂家、材料型号、规格等级、毛重、生产日期、长度等。
10.5. 在施工现场内,投标人车辆要听从招标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货地点为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以落地为准。本需求说明未尽事宜,中标后通过与招标人协商或遵照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10.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三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8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至2025年07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
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围墙、道路、场地等设施建设项目充电停车场路面工程--级配碎石采购;
2.项目编号:[2024];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309088.58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实施
7.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围墙、道路、场地等设施建设项目充电停车场路面工程施工现场)
8.付款方式及进度:网银转账,签订合同后,按每批次供货数量付款,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项目具体实施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9.质量要求: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需方的要求一致。
10.其他要求:
10.1.单价和总价包含:投标人将采购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及采购清单、本文件的要求、企业自身实力及现行的市场情况,对该项目进行自主报价,凡系统内未报全或不能满足功能及技术要求的,视为让利,投标人负责补全直至满足要求为止。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采购清单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规费(保险)、利润、税金、现场配合验收、资料费、调试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单价不因物价上涨、市场风险影响及国家政策性调整而改变。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10.2.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金额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控制单价和控制总价。
10.3.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招标人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人应提交合理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10.4.主要服务需求: 4.1 招标人在进场前二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要确保招标人的使用时间,进场的数量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2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要求:供货单位必须保证所供所有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确保所供产品、及产品的生产工艺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现行规范要求,且能够一次性通过验收(甲方、监理、当是主管部门等); 4.3本招标文件中任何涉及到的货物若附有品牌型号尺寸规格,均为参照品牌型号尺寸规格,均表示投标人所报货物应达到“或相当于”所附的参照品牌型号尺寸规格,不应低于该品牌型号货物的规格指标; 4.4 货物必须为正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货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的出厂合格证明资料、按照节能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复试检验报告等; 4.5 供货方对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供货方同意招标人拒收此次采购的产品,供货方更换部分或全部此次采购的材料,以达到合同规定的产地、规格、质量和性能,供货方负担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的产品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同时供货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全部更换的材料执行新的质量保证期。运输破损由投标人承担; 4.6 投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支付; 4.7 投标人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投标人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投标人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8 如供货商延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供货商应向招标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价的1‰向招标人偿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如果供货商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因供货方违约而中止合同,且供货商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违约赔偿金及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9 产品标识 每件产品标识至少应包括: (1)产品名称、长度、规格; (2)制造厂名称、商标; (3)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4.10包装及运输 (1)所有材料的包装和运输均可靠保护。 (2)材料附有合格证,清楚的标明厂家、材料型号、规格等级、毛重、生产日期、长度等。
10.5. 在施工现场内,投标人车辆要听从招标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货地点为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以落地为准。本需求说明未尽事宜,中标后通过与招标人协商或遵照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10.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三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8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至2025年07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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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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