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A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FT00-0609-0037(2)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24〕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葆瑞铭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太平桥街道,具体范围由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规模746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7467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规模520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6080平方米,公共配套用房8080平方米,基本办公用房2784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指标以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为准。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87978(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918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土护降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工程、机房工程、业务用房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五年具有1个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9000平米且最大基坑深度约18米以上监理业绩。(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资格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8月0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15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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