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海珠区宝业路海珠涌架空燃气管道及其桁架维修工程涉河涌段防洪评价项目
2、项目简介:海珠区宝业路海珠涌架空燃气管道及其桁架维修工程所涉河涌为海珠涌,拟在宝业路海珠涌原过涌管位置进行管道更新以及桁架维修,涉河涌段总长度约30米。根据海珠区水务局复函及《海珠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指引》,该项目施工前需按要求委托有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再向海珠区水务局办理涉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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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涉河涌范围燃气管道规模 |
涉及河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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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宝业路海珠涌架空燃气管道及其桁架维修工程涉河涌段防洪评价项目 |
D325-30米 |
海珠区宝业路海珠涌 |
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三、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或乙级以上(业务包含: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海珠区宝业路海珠涌架空燃气管道及其桁架维修工程涉河涌段防洪评价项目。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6%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等所要考虑的全部费用。
2、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本项目采购人设有估算价,开启报价前估算价不公布。
4、若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人的报价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以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同类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参考,该平均价格由采购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获取)存在显著差异,且响应人无法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特殊工艺说明、品质检测报告、独家渠道成本说明等)以证实其报价的合理性,则该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组织评委在截止报价时间到后开启报价,然后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修正。评审小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响应人最终报价。
3、经评审,满足采购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不超过本项目估算价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5、若所有报价均高于本项目估算价,则将所有按符合要求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委按此顺序与响应人代表谈判,最先接受本项目估算价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响应人的报价均高于估算价且不接受估算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登陆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10、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1日10 时至2025年8月07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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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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