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 尖山铁矿选矿区域35吨燃煤锅炉替代项目安全预评价
1.2 采购人: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4 采购项目概况: 尖山铁矿选矿区域35吨燃煤锅炉替代项目已按国家规范要求完成《尖山铁矿选矿区域35吨燃煤锅炉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之规定,需对尖山铁矿选矿区域35吨燃煤锅炉替代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
1.5 采购方式: 询比 采购。
1.6 本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程序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尖山铁矿选矿区域35吨燃煤锅炉替代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满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2.2 交货期: 50日历天
2.3 交货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尖山铁矿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5 安全目标: 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或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3)供应商须是太钢安全监管部《安全评价机构相对方库》供应商。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须提供网站截图。(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 2025-07-31 08:00至 2025-08-05 17:00下载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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