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东方水榭21单元、44单元电梯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73.81万元 , 招标人为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东方水榭; 2.建设内容:东方水榭21单元、44单元
电梯改造项目等。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00日历天(以现场符合施工条件为准),计划开
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根据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不得影响
招标人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东方水榭21单元、44单元
电梯改造项目; 5.项目预算:738100元 (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方水榭21单元、44单元电梯改造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东方水榭21单元、44单元电梯改造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企业必须具备: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
员电梯),许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满足本工程提升速度要求)。
③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
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满足本工程提升速度要求)。
B、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
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5
年5月至2025年7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
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其它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
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30 17:00到2025-08-06 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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