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2025年10月-2027年9月物流中心终端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0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1105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2025年10月-2027年9月物流中心终端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2025年10月-2027年9月物流中心终端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
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投标人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
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记录。(提供网页
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
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投标人拟派的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由本单位连续
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以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
会议,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10、投标申请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
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宿迁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
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
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31 00:00到2025-08-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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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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