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立项《高速公路预制构件厂数字化管理平台及智能工装设备研发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武天西项目高速公路预制构件厂数字化管理平台及智能工装设备研发关键技术研究服务采购(第二次)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依托工程为为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一标。项目路线走廊总体呈东西向,起于天门市岳口工业园以北七屋台附近接随岳高速并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项目起点桩号K37+390.2,终点桩号K84+118.7,路线全长46.728km,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m,设计时速120km/h。
第一标段线路起讫桩号为K37+390.2~K65+639,全长28.25km,主线路基9.763km,主线桥梁18.487km/32座(桥梁占比65.4%),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3处,匝道收费站3处。
2.2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采购范围为武天西项目高速公路预制构件厂数字化管理平台及智能工装设备研发关键技术研究服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服务期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5年8月(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期18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适用于供应商为企业)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采购人及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2对于有上述3.5.1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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