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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芳华苑食堂消防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安顺学院芳华苑食堂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945.99元 

最高限价(元):110945.99元 

采购需求:增设消防管道、气体灭火系统、手动报警按钮、声光警报器、应急广播、探测器、更换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所有消防设备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学院芳华苑食堂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945.99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投标人务必自行到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如项目完成后不能满足消防相关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满足消防相关要求,整改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改造完毕满足消防相关要求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及2025年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提供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资格要求(1-6项)及特定资格要求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资料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报名。开标时投标文件和上述资格审查材料须一并递交,未一并递交的、提供的材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7  月 31日至2025年  8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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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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